苏州代办股东变更

价格面议2023-08-14 15:10:02
  • 苏州维兔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林会计
  • 18862301422(江苏苏州)
  • 微信在线 QQ咨询

    QQ:858028120

    联系时请一定说明在酷易搜看到的,谢谢。

————认证资质————

  • 个人未认证
  • 企业已认证
  • 微信已认证
  • 手机已认证

线上沟通

与商家沟通核实商家资质

线下服务

核实商家身份所有交流确保留有证据

服务售后

有保障期的服务请与商家确定保障实效

详情

类别 打印机 是否上门 上门服务
详细地址 代办执照  

苏州代办股东变更

企业变更具体可变更的内容如下:
1.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企业住所变更:企业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明。
3.企业法人变更登记: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企业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企业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机构出具的。
5.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
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
变更登记。
6.企业类型变更登记:企业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企业登记申请变
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7.股东和股权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
新股东的主体明或者自然人明。
8.企业合并、分立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企业,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
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企业,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
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
的有关和债务。

展开更多
酷易搜提醒您:
1)为了您的资金安全,请选择见面交易,任何要求预付定金、汇款等方式均存在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2)确认收货前请仔细核验产品质量,避免出现以次充好的情况。
3)该信息由酷易搜网用户自行发布,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酷易搜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详情请阅读酷易搜网免责条款。查看详情>
免费留言
  • !请输入留言内容

  •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

    !请输入验证码

    !请输入手机动态码

提示×
该账号认证已过期,无法显示联系电话。
微信在线
关闭
苏州维兔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