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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下属苏州创青轨道服务有限公司(筹)站务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18:23: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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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下属苏州创青轨道服务有限公司(筹)站务员招聘公告公司简介苏州创青轨道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筹),隶属于苏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发挥国有企业的优势,围绕苏州轨道交通安保力量配备加强、运营服务能力

苏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下属苏州创青轨道服务有限公司(筹)站务员招聘公告

公司简介

苏州创青轨道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筹),隶属于苏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发挥国有企业的优势,围绕苏州轨道交通安保力量配备加强、运营服务能力提升、轨道运营业务骨干储备等发展定位。由创元集团下属苏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与轨道集团下属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合资组建,主要围绕轨道交通等行业开展专业服务,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诚聘英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简章

一、站务员

轨交2号线:计划招募人数150人

轨交6号线:计划招募人数120人

二、基本要求

(一)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无色盲、色弱、口吃。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不适合从事工作岗位的其他情形。

三、通用排班时间(具体工作时间按线路具体规定执行。)

1. 早班中班两运转:两天白班两天中班两天休息

早班时间:运营开始前15分钟~14:00

中班时间:14:00~运营结束。

2. 白班晚班四班两运转:一天白班一天夜班两天休息

白班时间:8:30~19:00

晚班时间:19:00~次日8:30

四、薪资福利

1. 综合年收入:60000-70000元;

2. 依法足额缴纳五险和住房公积金;

3. 依法享受各类假期(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工伤假、公假、育儿假、护理假);

4. 工作卡可免费乘坐苏州轨道交通;

5. 发放工装(春夏秋冬四季);

6. 其他福利:伙食补贴、过节费、高温费、生日福利、班组活动、劳保费等。

7. 完善的晋升机制,有良好的发展空间。

五、招录程序

1.网络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于09月26日(周二)15:00-10月30日(周一)24:00登录苏州人才网(报名入口)进行网络报名,同时根据要求上传2寸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证书、其他证明等相关材料。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审核。完成网络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

3.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所要求提供材料。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

4.考察和录用。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考生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4小时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5.体检。录用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通过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六、咨询电话

1. 咨询电话:0512—65221992

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七、注意事项

1.招聘实行自律制度。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录岗位和招录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录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面试和录取资格。如已录用的,将按照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责任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22120。

八、本公告由苏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