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9 07:4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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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张家港公租房新就业人员申请指南房源查询:点击进入申请条件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户籍;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起计算未满60个月;3、在本市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4、申请人、
张家港公租房新就业人员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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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起计算未满60个月;
3、在本市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
4、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私有住房;
5、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联系方式
申请窗口:人民中路68号建设大厦辅楼3号楼205室
联系电话:0512-55610006、0512-55610565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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