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4 11:38: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苏州工业园区员工交通补贴,苏州工业园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调剂操作细则
内容简介
苏州工业园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调剂操作细则根据《园区管委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用工的通知》(苏园管〔2020〕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一、申报及补贴对象在园区注册的服务业企业。二、申报条件1.向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园区,且在疫
苏州工业园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调剂操作细则
根据《园区管委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用工的通知》(苏园管〔2020〕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申报及补贴对象
在园区注册的服务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向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园区,且在疫情防控期间有用工需求的制造业企业,以短期借用、服务外包等形式合理调剂劳动力;
2.服务业企业参照“园区防疫项目制培训”的要求,对调剂出的员工按规定进行培训。
三、补贴标准
将实施用工调剂的服务业企业纳入“园区防疫项目制培训”重点企业名单,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补贴。
四、调剂对接流程
1.服务业企业向园区商联会秘书处提出调剂申请,包括企业名称、可调剂人数、可调剂时间段等内容,由商联会秘书处对接园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园区就管中心向服务业企业提供园区制造业企业用工需求情况,服务业企业与制造业企业对接协商,商联会秘书处和就管中心做好联络跟踪服务。
3.企业双方就用工方式、期限、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协商一致后,实施用工调剂。
4.服务业企业向园区就管中心提出开展“防疫项目制培训”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对调剂员工开展培训。
五、补贴申请、审核和发放流程
用工调剂开始并完成防疫项目制培训后的1个月内,服务业企业向园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拨付。
六、其他事项
1.服务业企业成功调剂同一人员上岗并实施防疫项目制培训的,只享受一次补贴。
2.对通过提交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或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列入失信黑名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联系方式:园区就管中心
林小姐66608252、包小姐66605933,园区商联会秘书处潘小姐13861308224。
根据下方提示获取苏州工业园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调剂情况确认表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猜你喜欢 换一组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