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人才落户直通车政策
申请对象:合作院校届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的毕业生
申请时间:6月15日到9月1日
申请网站: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512-65815515
合作院校:
中国人民大学
山东大学
辽宁工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科技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南通大学
盐城工学院
苏州科技大学
常熟理工学院
淮阴工学院
常州工学院
江苏海洋大学
苏州城市学院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
西交利物浦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齐鲁工业大学
如何通过“人才落户直通车”申请落户?
合作院校届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的毕业生,可于6月15日到9月1日提交“苏州人才落户直通车”线上申请。
申请网站: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申请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
(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进入首页后将城市切换至“苏州”,选择“个人办事”,在搜索框内输入“苏州人才落户直通车”)
咨询电话:0512-65815515。
温馨提示
1.“人才落户直通车”适用范围为本年度合作院校届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
非合作院校届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办理“苏州人才落户”或“毕业生落户”手续。
2.全市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在收到学校提供的名单信息或信息核实表后,对提交申请的毕业生进行审核。
3.“人才落户直通车”线上申请开放时间为6月15日到9月1日。9月1日后,合作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办理“苏州人才落户”或“毕业生落户”手续。